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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学者诉超星侵权案首开庭 索赔总计10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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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时间:2007-7-27 9:21:26 作者: 编辑:刘文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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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姜妍 王殿学) 一再延期的众学者诉超星侵权案,第一个个案昨日上午终于在海淀法院开庭。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博导姜广辉起诉超星侵犯了其《颜李学派》等3本学术书的著作权,索赔总计10万余元。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姜广辉 三作品被侵权 索赔10万 原被告双方均由律师出庭,一直在这一系列案件中起推动作用的吴锐也来到现场旁听。姜广辉认为上海理工大学将自己作品在其网站上进行了传播,供读者阅读下载,因此将上海理工追加为第二被告。值得注意的是,第二被告席位上的人是超星公司的总裁助理阎云德。 姜广辉在诉状中称,自2006年10月以来,陆续发现在被告上海理工大学等单位网站的超星数字图书馆系统中出现自己作品的电子版,可供全文阅读和下载。涉及本案的有《走出理学 清代思想发展的内在理路》《理学与中国文化》《颜李学派》三本书。原告称,并未许可任何出版社及公司对其作品予以电子数字化并在互联网上予以传播。并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约10万元。随后,原告方向法庭递交了公证书等证据,以证明超星曾经提供了姜广辉作品的全文下载。 超星 “我们有三本书的合理授权” 第一被告超星方的两名律师对原告提交的公证书等证据提出了质疑,认为原告的公证书只打印了其著作的目录和章节标题,不足以证明超星提供了全文下载。同时,被告律师展示了三份协议,他们称这三份协议分别可以证明他们得到了涉案三本书的网络传播授权。此外,对于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他们也提出了质疑,认为原告按照其作品每千字百元进行索赔是不恰当的,因为原告知名度有限,自己的网站传播了其作品反倒是为原告做了宣传。 辩论 电子版权协议成焦点 原告律师当庭查看了被告所出示的三份协议,并称第一份协议是和辽宁教育出版社的一家下属公司签订,而第二份与社会科学出版社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写明了原告有作品的电子版权,而第三份协议是和上海古籍出版社签订的,和本案没有关系。被告律师立即表示,第三份协议的原件自己拿错了,复印件已向法庭提交。原告律师还表示,被告所称的超星为姜广辉做了宣传的言论是荒谬的逻辑。 对此,被告坚持称自己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已经拿到了电子传播权。同时还表示,自己的行为是善意的学术传播。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原告称如果被告承认侵权事实,可以庭下和解。学者吴锐在听完庭审后,向记者表示,下一步要起诉的大案是超星盗版150种工程技术图书的案子,涉及作者众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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