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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星侵权案深度调查:涉嫌假冒国家863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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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07-5-29 11:58:01 作者: 编辑:高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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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建平 郝匀嘉 《每日经济新闻》关于400位专家学者状告超星侵权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包括该案被告超星神州科创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超星)。超星总经理助理阎云德在给《每日经济新闻》的回复中信誓旦旦地表示,“如果超星使用没有签约的作者的作品,超星就算侵权,这点是没有疑义的。”但据调查,这至今仍是超星背后的一个谜,而且其背后的谜还远不止“盗版”一个,打着“国家863计划示范工程”、“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监制”、“集体版税”等旗号,超星不仅自己侵犯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还使全国各地不少图书馆也陷入了版权纠纷。那么,超星究竟有没有按其宣传的那样,将15%的版税通过第三方转交给了著作权人?如果真的交了,这些钱又究竟是如何运转的呢? 究竟有多少授权人? 《每日经济新闻》调查发现,超星在各种不同的场合宣传拥有著作权人授权的数据各不相同,30万是一种说法,25万也是一种说法。而根据《法制日报》报道:据一位曾经为超星工作过的内部人士透露,超星实际签约人数及签约量和他们自己公布的数字有很大出入。超星的签约管理比较混乱,很多所谓的“签约作者”实际上是没有作品的,甚至签约协议根本就是伪造的。由于签约核查存在漏洞,超星签约业务员伪造了大量假单,一来可以完成自己的签约任务,拿到提成,二来可以将承诺给作者的读书卡私自卖出,获得收益,所以前几年网络上有不少折扣极低的超星读书卡出售。也就是说,超星的版权外衣下,实际隐藏着巨大的版权风险,签约的有效率仅为15%-20%。 对此,超星总经理助理阎云德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时表示,有关著作权人数据的统计数字,是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程序进行的。“如果超星使用没有签约的作者的作品,超星就算侵权,这点是没有疑义的,”阎云德说,超星现在的运作方式是只使用已授权作者的作品,由于涉及商业秘密,目前还不太可能公布已签约作者的名单。不过“超星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态度很明确:尊重作者、尊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也将成为超星的核心竞争力,有30万作者授权的超星数字图书馆已经成为互联网上文字作品最大的权利人。”据其透露,超星数字图书的主要来源有:作者授权后给超星的图书、超星工作人员根据作者委托去寻找的图书、合作出版社提供的图书等。他因此强调说:“您提到的超星的不少图书没有获得权利人许可,应当拿出证据。我们反对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作者的图书。” 假冒国家863计划?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的调查,超星的赢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面向个人用户的超星数字图书网和面向国内图书馆为主的机构用户的超星图书馆。前者的载体是www.ssreader.com网站,个人用户则通过购买其读书卡,每年交纳年费后阅览,而且后者的载体比较复杂,一般都是与某某图书馆合作冠名为某某超星,光上海地区就有华理超星、同济超星、二军大超星等,数量颇众。那么,这些个人用户和机构用户都对著作权问题熟视无睹吗? 据调查,国家863计划是超星用来蒙蔽著作权人和图书馆用户最大的道具。在《每日经济新闻》从2个不同的超星签约人处获得的“超星数字图书馆作品收藏授权书”上可以看到,该授权书都是以“国家863计划中国数字图书馆示范工程”为名散发的。而《每日经济新闻》遍查网上的超星图书馆用户,发现在几乎所有的宣传资料中,都可以发现这样的标准语句:“超星数字图书馆是国家863计划,目前全球最大的中文数字图书馆。” “但是我们在科技部863计划联合办公室的网站上查不到任何超星获得863项目的资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上海某数字图书馆专家则告诉《每日经济新闻》,“从来没有听说过超星获得国家863计划数字图书馆项目的事情,而且一般情况下,这样重要的项目也不可能授予这样一个企业,超星似乎是参加过国家图书馆的什么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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