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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星侵权案深度调查:涉嫌假冒国家863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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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07-5-29 11:58:01 作者: 编辑:高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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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超星用每本2元卖给各地图书馆的所谓数字图书,相当一部分是没有版权的。根据超星自己发布的数据,到2006年底,超星的授权著作权人只有30万,但超星卖给各地图书馆的书目已经大大高于这个数字。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的超星图书馆正是使用了未经吴锐等人授权的图书而被连带告上法庭的。《每日经济新闻》获得的另外一个案例也表明,各地图书馆因购买超星的盗版图书而成为一座随时可能喷发的火山。近日,《每日经济新闻》就在复旦大学图书馆的主页上发现了一条信息:关于超星图书馆“本馆镜像因部分图书存在版权问题,现暂停使用”。此外,拥有多部专著的自由撰稿人李昌奎最近已经起诉或即将起诉青岛理工大学、贵州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的超星图书馆,结果无一失败。 超星真的交了版税? 阎云德在给《每日经济新闻》的回复中还表示,超星与著作权人的分配方案是根据与作者约定好的方式进行的。超星的授权作者有两类,一类是按照点击量付费,一类是用赠送读书卡方式进行交换,超星只向前类作者支付费用。而对于没有取得版权的著作权人,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获得的资料,“超星公司率先在国内提出了支付网络版税的概念,即将发行读书卡的收入,10%支付给作者,5%支付给出版社,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集体代理版权和转交报酬。”但到目前为止,《每日经济新闻》根本无法查到超星是否通过第三方支付了版税。 阎云德表示,超星数字图书网是由超星神州科创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的,北京市超星电子技术公司是超星集团的前身,现在超星的股权持有者是史超,超星的企业性质是民营。而也正因其企业性质,我们无法获知超星版税的任何事实数据。 【新闻链接】 李昌奎诉超星图书馆侵权系列案 今年1月10日,李昌奎公证证明青岛理工大学的图书馆网站未经他本人许可,传播他的两本有关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书,并由此提出对青岛理工大学侵权的起诉。此案已于2007年4月11日在山东青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该案的唯一被告是青岛理工大学,因为侵权是由于该校购买超星数字图书馆系统引发,所以超星公司于2007年5月9日与李昌奎达成和解,李撤回对青岛理工大学的起诉。山东青岛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5月10日发出民事裁定书,准许李昌奎撤回对青岛理工大学的起诉。根据李昌奎与超星公司的协议,双方对和解协议的内容予以保密。 2007年1月9日,李昌奎对南京中医药大学未经许可擅自传播其编写的图书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取得公证书后,李昌奎就该校侵犯著作权致电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馆长。2007年3月20日,超星公司按照50元/千字的标准对李昌奎进行了赔偿。此次侵权案件没有走上法律程序。 2007年1月9日,李昌奎对贵州大学未经许可擅自传播其编写的图书进行证据保全公证。近日,李昌奎将就贵州大学侵犯著作权一案提起诉讼。 李昌奎表示他起诉超星图书馆侵权的目的是:1、希望有更多的著作权人能够站出来,维护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数字图书的管理,尽可能减少侵权数字图书的出现;3、著作权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权利。 【人物介绍】李昌奎,1975年9月生。1999年大学毕业后从事国际贸易工作。2002年1月至今,为自由撰稿人。已出版 反倾销图书6种,其他图书3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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