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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壮哉,AVS成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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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赛迪网 时间:2006-1-12 13:56:51 作者:赵霞 编辑:水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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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通常涉及到必要专利上百项,相关专利上千项,这样的专利丛林很容易让人望而却步。AVS的诞生证明,即使是视频编码这样专利丛生的领域,制定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仍然是可能的。甚至,AVS将推动标准制定、技术快速进步和产业跨越发展的整体突破,实现数字音视频产业的整体崛起。 近年来,国内DVD等音视频行业饱受专利费之困,而我国首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AVS的研发成功,为中国企业提供了摆脱国外企业专利费困扰的机会。 记者近日从信息产业部科技司获悉,AVS视频标准已于2006年1月6日通过信息产业部审批,正式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发布。AVS在关键技术研发、知识产权申请与处置、标准制订与验证、核心软硬件开发等方面实现了全面突破,已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化领域成功实施标准和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个典型范例。 但AVS的成长并非一帆风顺,它是信息产业部在以企业为主体,开放式组建标准工作组的模式下,着力促进数字音视频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产业和应用层面和谐发展的结果。 竞争从信源编码标准开始 AVS包括系统、视频、音频、数字版权管理等主要技术标准和一致性测试等支撑标准,它重点解决了数字音视频海量数据的编码压缩问题,是数字信息传输、存储、播放等环节的前提。 我国对数字电视产业的正式部署要追溯到1996年。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数字电视的整体布局开始逐渐成形,AVS也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应运而生。AVS标准的出现使得全球范围内可选的第二代标准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国际标准MPEG-4/H.264、中国牵头制定的AVS以及一些公司提出的标准。 这种竞争格局为中国数字电视和数字音视频产业提供了超越欧美框架的重要机遇。为此,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6月成立了“AVS工作组”,适时启动了AVS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然而,在数字音视频领域的标准之争愈演愈烈的今天,作为“后进入者”的AVS如何在国际标准MPEG-2、MPEG-4/H.264和一些企业力推的标准之中站稳脚跟,发挥后发优势? 上世纪最后30年间发生在高清晰度电视领域的竞争,为高技术领域的“后来居上”提供了一个成功案例。 1972年,日本率先向国际电信联盟(ITU-R)提出了模拟高清晰度电视提案,并于1988年用高清晰度电视对汉城奥运会进行了实况转播,模拟高清大有一统天下之势。相应地,欧、美在这场竞争中落在了后面:美国1986年才成立高级电视技术委员会(ATSC),欧洲则是到1991年才成立了欧洲推进组织ELG,跟随日本模式研究模拟制式HDTV。1993年,ELG演变成DVB(数字视频广播)。 但是,美、欧恰恰在数字音视频信源编码技术逐渐成熟,形成标准的前夜,启动了数字电视计划。1988年,ISO/IEC成立MPEG专家组;1992年,推出了MPEG-1标准;1994年,MPEG-2标准完成,满足了标准清晰度电视和高清晰度电视的要求,被美国ATSC和欧洲DVB迅速采纳为信源标准;1997年,欧洲DVB和美国ATSC两大数字电视信道传输标准相继完成;1998年,日本放弃了模拟制式,数字电视取得了最终胜利。 美、欧后来居上的一个重要技术因素是抓住了数字音视频信源编码标准完成的机遇。这最终使美、欧数字电视方案完全取代了日本曾经具有绝对优势的模拟高清晰度电视方案。在这场国际大战中,1994年MPEG-2标准的完成和美、欧的迅速采纳是数字电视战胜模拟电视的重大转折点。美、欧凭借数字电视后来居上,把握了发展的主动权,起步最晚的欧洲取得了最大的成功。 这段历史的启示在于,随着编解码技术的进步、芯片集成度的提高和计算速度的发展,信源编码技术标准也面临着更新换代的历史性新机遇。10年前制定的MPEG-2标准已经落后,需要采用新的技术方案。此时,压缩比能够再提高1倍的第二代信源编码技术将使国际数字电视和数字音视频产业格局再次“洗牌”。这是技术变革带给中国数字电视和数字音视频产业超越欧美框架的最重要的历史性机遇。 AVS标准的完成,使得全球范围内可选的第二代标准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其中,国际标准MPEG-4/H.264虽然开放,但其背后的专利授权问题恐怕难以负担;一些公司的标准受到其公司控制,难以得到业界的广泛接受;而我国牵头制定的AVS,由于性能达到了国际标准同等水平,而且方案简洁,知识产权政策明晰,可谓国际范围内第二代标准的上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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